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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19-08-30 15:40:00

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四、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五、2018年部门决算表

六、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负责全省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制发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和指导全省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和指导全省党员队伍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主管发展党员工作,承办党内表彰工作。代省委管理党费,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贯彻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度。

(三)负责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负责领导班子换届有关工作。办理我省属于中央管理干部的有关事项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并实施列入省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办理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退(离)休、兼职和有关待遇审批手续。负责省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省委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承担中央有关部门管理为主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干部的协管业务。

(四)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人才工作年度计划,统筹实施全省重大人才工程,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负责制定加强新时代全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全省选调生工作和队伍培养管理。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在公务员工作中全面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省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制定我省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全省公务员管理交流合作等。

(七)负责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组织实施、结果评定及运用。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和调整完善省管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统筹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及结果运用。

(八)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宏观指导。落实中组部下达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省委管理的干部、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和组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培训阵地、师资、课程、教材、信息化管理等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公务员培训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

(九)负责全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公务员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省管干部拟任人选的任前监督审查。受理并组织查核违规选人用人问题、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理部分老同志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负责全省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全省干部信息管理、公务员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宏观指导、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业务培训,负责省委管理的干部涉及上述工作的具体实施。

(十一)指导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的宏观管理,加强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公务员职级数与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管理的协同优化,制定或参与制定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二)指导全省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省委组织部机关内设职能处室19个,即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组织一处(党代表办)、组织二处(基层办)、组织三处、干部一处(干部任免综合室)、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干部五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省考核办、公务员一处、公务员二处、公务员三处、人才工作处(省委人才办)、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信息管理处以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人事处与其合署办公)、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直属参公事业单位2家,即省委党建办(省党建所)、党员教育中心。

三、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18年,在中央组织部正确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省委组织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坚定不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组织工作守正出新、向上向好,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不折不扣落实省委部署的中心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全省党政机构改革,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切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三)扎实推动组织工作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筑牢组织体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管理监督,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全面加强年轻干部工作。

(四)持续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

四、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详情请见附件)

五、2018年部门决算表(详情请见附件)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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